自治固本,法安天下,德潤人心。夾江法院立足審判職能,推進鄉村“三治融合”,確保鄉村振興戰略的順利實施。
著力規范“自治”秩序。嚴懲基層職務犯罪行為,審結了為非法采礦提供便利的駐村干部權某等3人受賄罪、騙取土地征收補償款的村干部徐某貪污罪等案,通過案件審理劃清“自治權利”界限。服務保障村級組織換屆選舉,協助做好“兩委”班子人員資格審查。在鎮(街)設立9個訴訟服務站,選派4名法官任村法律顧問,吸收鄉賢精英、村干部32人擔任人民陪審員、14人任特邀調解員,在妥善化解矛盾的同時,有效提升整體鄉村自治能力和自治水平。
著力強化“德治”引領。通過結對幫扶強化道德教化,在300余次入戶走訪中大力宣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努力培育新時代辨是非、知榮辱的農民;通過司法裁判培育道德共識,審理贍養撫養、婚姻家庭、鄉村鄰里等案件280件,釋放積極向上的司法正能量;通過多元調解培育文明鄉風,2020年來,調撤鄉村糾紛237件,促進了良好家風、淳樸民風,實現家庭和睦、鄰里和諧、干群融洽。
著力營造“法治”氛圍。以群眾喜聞樂見的形式開展普法宣傳,組織“送法下鄉”“法治夜話”“法官講法”等普法活動5次,發放宣傳資料2000余份;設立“曉微說法”普法專刊,以案說法14期;開展巡回審判4次,以身邊事教育身邊人;在鄉村營造尊法、學法、守法、用法濃厚氛圍。(梁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