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富順縣人民法院審結一起販賣毒品罪案件,被告人江某因販賣零包毒品被判處有期徒刑八個月,并處罰金一千元,涉案毒品、手機等予以沒收。此案中,江某販賣毒品手段隱蔽,反偵查能力強,處處暗藏心機,可謂是“花式販毒”。
“我本身要吸毒,因無力支付毒資,只能以販養吸。”江某陳述。其表示自己平時也一直吸毒,但是沒有收入來源無力支付高額的毒品開支,所以賣一點毒品給其他人獲取經濟來源。
2020年7月27日,吸毒人員易某電話聯系江某要購買毒品,江某考慮到易某為熟人,答應賣210元毒品給易某,后江某主動把毒品送到易某所住的小區。因擔心被公安機關發現,江某在小區門口預先把衛生紙包裹好的一個零包甲基苯丙胺(俗稱冰毒)和一個零包甲基苯丙胺(片劑)(俗稱麻古)放在了小區門口草叢里,兩人碰面后,易某給了江某毒資210元,江某用“眼神”指示放毒品的位置,易某便心領神會,二人交易完成準備離開現場時,被民警當場擋獲。民警當場在易某身上搜出一個零包甲基苯丙胺(俗稱冰毒)和一個零包甲基苯丙胺(俗稱麻古)。
江某被抓獲后以為自己的交易方式能逃避法律的制裁,拒不交代自己的販毒事實,但在充分的證據面前最終交代了自己的全部犯罪事實。更讓人意想不到的是江某的微信名竟然叫“人在做天在看”,如此響亮的名號竟然是毒販,真讓人始料未及。
庭審中,江某對指控的罪名、事實和證據均無異議,如實地供述了自己的罪行,當庭表示認罪認罰,請求法院從輕處罰。富順法院查明相關事實后,根據被告人的犯罪情節和悔罪表現,依法作出以上判決,江某當庭表示服從判決。承辦法官提醒,毒品會讓人產生心里和身體依賴,長期吸毒將危害健康,甚至禍及生命,高額的毒資開支極易滋生其他犯罪,最終走上不歸路。(劉 宏 宋君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