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提高人民法院派出法庭處置突發事件能力,防范惡性事件發生,12月10日下午,富順縣人民法院永年法庭組織開展了一場處置突發事件應急演練活動。
演練在一當事人攜帶刀具闖入法庭,不理會執勤法警詢問,拒不交出刀具并揚言要傷害對方當事人的情形下開始。值勤法警在安檢中發現當事人手提袋內有刀具,隨即要求其交出刀具,當事人拒不交出且情緒激動。
面對此情形,法警立即按響警鈴,法庭所有干警聞鈴迅速趕到大廳安檢處,在口頭勸阻、制止無效后,庭長下達“按預案一執行”指令,兩名干警分別持腰叉、腳叉配合法警將該當事人逼到墻角,成功奪下刀具,另一名干警全程攝像固定證據,成功控制局面后,庭長及時報警,并向分管領導進行匯報。演練過程中成員分工明確,處置快速得當,實現了演練的預期目標。
法院作為矛盾糾紛集聚地,易發生因當事人矛盾激化而產生的突發事件,處置稍有不當便可能釀成惡性暴力事件。本次演練,進一步完善了法庭的應急處突方案,切實增強了法庭干警責任意識和處置突發事件的實戰能力,為保障審判秩序,保護干警權益,防范惡性事件發生積累了經驗。(廖 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