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8日,四川省屏山縣人民法院在一季度專項執行行動中,依法對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的被執行人牟某采取了司法拘留15天的強制措施。
李某與被執行人牟某人身損害賠償糾紛一案,李某與牟某系親戚鄰居,因土地糾紛發生抓扯,法院判決牟某賠償李某10548元,判決生效后牟某拒不履行,李某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南方的冬雪不常見,一大早,天空飄起了雪花,山路結冰,執行干警冒著嚴寒,克服道路濕滑,前往山頂尋找被執行人牟某。在牟某家中,執行人員向牟某解釋法律希望其自覺履行,牟某拒不申報財產也不配合執行,執行人員依法對其住所進行了搜查,并對搜到的現金若干以及銀行存折等進行了扣押。見現金被扣押,牟某的前妻羅某欲奪回現金,法警將其制止,將牟某夫妻二人帶回了法院。經說服教育,牟某前妻羅某認識到自己妨礙執行的法律后果承認了錯誤。牟某仍然拒不履行,并揚言法律不能奈何自己。執行人員將牟某帶至醫院做了全面體檢和核酸檢測,晚上23點核酸檢測結果出來后,牟某仍然態度堅決拒不履行,在耐心勸說無果后,凌晨1點,執行人員將其送往拘留所依法進行了拘留。
“疫情期間雖然對執行工作有一定影響,但是對拒不履行、妨礙執行的被執行人我們會堅決依法處理,絕不手軟”屏山法院執行局負責人說道。下一步,屏山法院將靈活采取山區執行、夜間執行、周末執行等方式,加大對拒不執行、逃避執行、暴力抗法等行為的打擊力度,采取多種形式曝光懲戒一批被執行人,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鐘敦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