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繼承和發揚新時代“楓橋經驗”,不斷健全訴調對接工作機制,推進矛盾多元化解,滿足人民群眾高效率、低成本解決糾紛的訴求,2021年1月13日,鹽邊縣司法局在鹽邊法院漁門法庭召開駐法庭人民調解員聘任會議。
會上,鹽邊縣司法局黨組成員、副局長彭文先,宣讀了劉萬輝同志被聘為鹽邊縣綜合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駐漁門法庭專職人民調解員的文件。彭文先副局長指出,人民調解員對化解糾紛具有積極作用,希望劉萬輝同志今后能夠在法庭的安排下,認真履職,不斷提高調解能力,有效開展人民調解工作,將各類糾紛化解于萌芽,止于訴前;同時也希望漁門法庭進一步加強對人民調解員的業務指導和業務培訓,確保人民調解員依法從事調解工作。
劉萬輝表示,作為一名專職人民調解員,今后將不斷加強學習,提高自己的法律專業知識、調解技能和做群眾工作的能力,認真協助法官做好調解工作,為周圍社區的和諧穩定貢獻自己的一份力量。
漁門法庭負責人表示,駐法庭專職人民調解員的加入充實了人民法庭的調解力量,下一步法庭將與人民調解員通力合作,共同探索人民調解與訴訟調解有效銜接、矛盾糾紛多元化解的有效途徑,努力將更多矛盾糾紛化解在基層。(何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