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7日,當事人羅先生手持錦旗來到鹽邊縣法院人民調解室,親手將寫著“為百姓排憂解難 做人民滿意公仆”的錦旗送到了人民調解員祝明友手中,并表達了對人民調解室工作的感激之情。
2010年3月2日,付先生向羅先生借款并出具借條一份,借條到期后羅先生多次催要,但均無果,以致該筆借款長達九年都未歸還。無奈之下,羅先生來到鹽邊法院訴訟服務中心,想通過訴訟的方式討回該筆借款。因該案事實理由清楚,爭議不大,訴訟服務中心工作人員在征得羅先生同意后將該案轉至駐法院人民調解室,希望能夠通過訴前調解的方式解決該糾紛。
駐院人民調解室調解員在充分了解案情后,多次聯系付先生并對其做釋法明理工作,最終雙方達成調解協議,付先生按調解協議主動履行義務,如數歸還了借款。這起時間跨度長達九年的糾紛終于劃上了圓滿的句號,羅先生不僅收回了借款,還省下一筆訴訟費。對此高效便捷的訴前解紛模式,羅先生非常滿意,并以贈送錦旗的方式表達了對人民調解員的感謝。
這一個案件,只是鹽邊法院深入推進實現一站式多元解紛和訴訟服務體系的一個縮影。近年來,鹽邊法院始終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繼承和發揚新時代“楓橋經驗”,大力推進矛盾多元化解和“分調裁審”機制改革,充分發揮駐院人民調解室的職能作用,推動形成訴訟服務新模式,不斷滿足人民群眾多元化的司法需求。2020年,鹽邊法院駐院人民調解室便成功調解各類糾紛332件,糾紛成功調解率達58.43%。 (蔣儷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