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6日,自貢市中級人民法院啟動為期3天的“六穩”“六保”涉民生執行案件集中執行行動,將集中力量通過拘傳、拘留、扣押等一次有效的執行措施,盡最大努力執結一批案件,切實維護群眾合法權益。富順縣人民法院結合自身實際,集中力量執行涉及拖欠工資、損害賠償、贍養費等涉及群眾切身利益的小標的執行案件,努力提升群眾對“切實解決執行難”的獲得感。
拒不支付贍養費,鬧市拘傳!
鄭某年逾八旬,育有一子一女,在其丈夫去世后與兒子郭某甲共同生活,后不睦,鄭某遷至女兒家生活。2020年7月,鄭某向法院起訴要求兒子女兒按月給付生活費,經法官調解,達成2020年8月起兒女每月各給付300元的協議,法院出具民事調解書予以確定,兒子郭某甲僅支付一月后便不管不顧,后鄭某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立案執行后,法官經過摸排了解到郭某甲家庭條件較好,且長期在一菜市場經營菜攤,應有履行能力,但多次上門和電話勸說均遭其以各種理由搪塞。1月26日,借開展集中執行行動之機,富順法院執行干警驅車前往郭某甲經營的菜攤將其控制并拘傳到院,其間執行法官多次向圍觀群眾釋疑答惑,并借機號召現場群眾自覺履行贍養義務。
拘傳到院后,郭某甲以母親鄭某早年關愛不均、近年補貼其姐一家、自己無力支付等理由試圖蒙混過關,態度蠻橫強硬。執行法官向其傳達了不履行義務將要承擔的法律后果,并開始制作拘留決定書后,郭某甲心理防線有所松動,又經過一審法官和執行法官的共同勸說,郭某甲最終現場支付了5個月的贍養費用共1500元,并承諾以后按月給付,該案執行完畢。案后,法官再次對其釋法明理,力求修復其母子關系,促進家庭和睦、案結事了。
拖欠勞務費,依法拘留!
原告蒲某與被告張某勞務合同糾紛一案,經富順法院依法審理,判令被告張某向原告支付勞務費、利息等共計1.2萬余元,判決生效后,張某未履行確定的義務,蒲某遂向富順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張某到案后,既未承諾還錢的具體時間,也未與申請執行人達成和解協議,法官對其輪番勸說亦無果。富順法院果斷下令對其采取拘留措施,目前已完成完成身體檢查,待核酸檢測結果出爐呈陰性即送拘留所依法實施司法拘留。
迫于專項行動壓力,主動履約!
原告楊某甲訴楊某乙及某裝飾公司一案,生效法律文書確定楊某乙應賠償楊某甲損失2.6萬余元,后楊某甲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1月26日,執行法官電話通知楊某乙到案履約,并告知法院正開展“六穩”“六保”集中執行行動,若不及時履約將可能受到司法懲戒。楊某乙迫于執行壓力主動來到法院全部結清所欠款項,該案順利執結。
據統計,首日涉民生執行案件集中執行行動中富順法院出動警力26人次,查封住宅13套,集中約談8人,執結6案到位25.5萬元。(謝方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