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制網
        法治文化研究會

        敘永一男子:疫情期間聚眾吸毒獲刑

        來源:敘永法院 作者:韓瑋 發布時間:2021-01-29 09:54:45

        抗擊疫情,人人有責。但是有一些人不僅隨便出門,而且違法亂紀。近日,四川省敘永縣人民法院審理了一起在疫情期間聚眾吸毒的案件。

        被告人曾某曾因尋釁滋事罪于2015年和2018年被兩次判處有期徒刑。2020年期間,被告人曾某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違反疫情防控“不扎堆、不聚集”的要求,在其居住的敘永縣敘永鎮某小區房屋內,容留吳某、張某、朱某某三人吸食了毒品麻黃素和冰毒。因吳某、張某、朱某某三人進入小區未按疫情防控要求進行登記,敘永縣公安局民警對三人未登記的事由進行盤查時發現曾某、吳某、張某、朱某某四人在上述房屋內吸食毒品。隨后,民警將四人傳喚至敘永縣公安局西城派出所進行吸毒現場檢測,四人檢測結果均呈陽性。

        經法院審理認定,被告人曾某違反國家毒品管理的禁止性規定,一次容留多人吸食毒品,應當以容留他人吸毒罪追究其刑事責任。其系累犯,應當從重處罰;系坦白、自愿認罰,可從輕、從寬處罰。敘永縣人民法院作出如下判決:被告人曾某犯容留他人吸毒罪,判處有期徒刑九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五千元。(韓瑋

          

         

         


        責任編輯:唐方瓊

        新聞總署國登2012-F00075847號· 知識產權 (川)作登字2017F00078064 · 連續出版物刊號 川KXO1-093 · 互聯網信息服務許可證 川B2-20191090 · 網絡文化經營許可證 川網文【2019】5415-440號 · 廣播電視節目制作許可證 川字第00217號

        出版物許可證 新出發字第510105010299號 · 川文旅審函【2019】886號 · 川新廣審批準字【2017】335號 · 川法學文研批字【2015】012號 · 川法文批字【2019】009號 · 川新廣批函字【2016】30號

        國家商標局受理第23862702號 · 網絡安全資格認證第23955號 · 省法治文化研究會融媒體中心負責技術、維護和管理

        蜀ICP備18021130號-2 川公網安備 51010402001487號

        本網站(非新聞類)刊發信息不代表主辦單位和本網之觀點,如有異議請聯系本網刪改·法律顧問:省法治文化研究會專家委(何艷律師)

        四川省法治文化研究會 四 川 法 制 網版權所 有 ,未 經 書 面 授 權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1997-2020 by www.cszwj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電腦版 | 移動版

        主站蜘蛛池模板: 横山县| 噶尔县| 逊克县| 包头市| 阳新县| 裕民县| 河西区| 拜城县| 涞水县| 孝昌县| 淄博市| 牙克石市| 宁化县| 永靖县| 平塘县| 肥东县| 伊金霍洛旗| 平邑县| 安塞县| 新安县| 富顺县| 乐都县| 衢州市| 若尔盖县| 萝北县| 龙山县| 简阳市| 砚山县| 花莲县| 汽车| 连江县| 滕州市| 芜湖市| 兰西县| 德惠市| 新竹县| 平乐县| 永城市| 抚宁县| 乐都县| 象山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