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5日上午,隆昌市人民法院開展“司法大拜年”案款集中兌付活動,共計發放執行案款60余萬元。
據了解,四川某建設公司與李某某、陳某某等簽訂務工合同書,外派他們到安哥拉、沙特等國務工,后因四川某建設公司經營不善,未按合同約定支付外派工人工資。為了維護自身合法權益,李某某、陳某某等人分別向隆昌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向隆昌市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隆昌市法院自2015年開始受理李某某、陳某某等申請執行四川某建設公司勞動爭議糾紛等110余案,申請執行金額700余萬元。受理案件后,執行法官不辭辛勞,多次奔波河北、山東、貴州等地,通過執行四川某建設公司到期債權,自2016年開始兌付工人工資,至今已兌付500余萬元,本次為96名工人兌付工資60余萬元。
隆昌市法院聚焦涉民生案件,秉承民工權益優先保護原則,對涉民工工資案件堅持快立、快審、快結、快執,努力縮短審判與執行周期,順利執結50余件涉民生案件,并在春節前及時發放執行款,確保人民群眾過上一個暖心年、幸福年。(鐘艷 李育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