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關將至,在司法大拜年專項活動中,內江市東興區人民法院集中給7名民工發放工資共計13.1萬元。
2017年初,鄧某某等7人受被執行人張某某雇傭,在阿壩縣縣城“安多藏寨”建筑工地務工,但張某某未按時給付鄧某某等7人的工資。后來,7名民工經東興區法律援助中心援助,將張某某訴至法院。經法院審理判決,張某某應給付7名申請執行人工資款13.1萬元。
受理執行案件后,承辦法官通過各種途徑查找被執行人的下落及財產線索。在找到被執行人張某某后,承辦法官向其釋明拒不履行法院生效法律文書的后果,張某某迫于法律的威嚴,與當事人達成和解協議,兌付了7名申請人的工資13.1萬元。(梁 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