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7日,資中縣人民法院及時發放41萬余元涉民生案款,確保20余名民工及時領到工資。
權利人銀某承包某公司的鋼筋班組及零工班組勞務工程,與其他二十余名民工于2017年7月共同完成該項工程;2017年8月,經結算某公司應支付銀某46余萬元勞務費,然而某公司于2019年8月底一直未支付。2021年1月,銀某向資中縣法院提起訴訟,法官組織雙方調解,某公司仍未履行,銀某于2021年1月14日申請執行。
執行過程中,申請執行人銀某向資中縣法院提供財產線索,某公司因其他案件在廣東省江陽市某法院申請執行,執行法官立即與該法院聯系,得知被執行人在該院有標的款待領取,承辦法官積極與廣東省江陽市某法院執行法官協調,2月6日,江陽市某法院將協助扣留的41萬余元標的款轉至資中縣法院案款專用賬戶。資中縣法院及時啟動案款發放程序,確保民工能在春節前領到案款。(韓 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