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法院的執行法官嗎,我是羅某,新年了,我準備把欠款支付了。”電話那邊羅某對執行干警說道。執行干警心中歡喜,趕緊通知他到法院。
申請人陳某洪與被執行人羅某買賣合同糾紛一案,因被執行人羅某向申請人陳某洪處購買水泥,欠款4萬元,申請人多次催收未果,后經敘永縣人民法院主持雙方調解達成調解協議,羅某的4萬元購貨款于2020年11月15日前支付,在調解生效后,羅某未自動履行還款義務,陳某洪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在該院發出執行通知與報告財產令后,羅某仍未履行還款義務。法院依法告知其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的后果,并將對其采取限制高消費和拉入失信人員名單的強制措施。
羅某懾于法律的威嚴,考慮到拒不履行的后果,想到如果被法院傳喚不付錢,肯定新年將在監獄中度過,想安穩過個好年,于是主動打電話給執行法官主動履行。隨即,羅某湊齊了4萬元案款來到法院,支付給了申請執行人陳某洪。
申請執行人陳某洪收到案款后很開心地說道:“感謝敘永法院執行干警,我一定要發到朋友圈,讓我的朋友也知道你們成功幫我追回拖欠已久的欠款,以此表示我最真誠的感謝!”(趙志文 謝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