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敘永縣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案件審判庭成功調解了一起糊涂爹為未成年女兒訂立婚約引發彩禮返還糾紛的案件,并對雙方當事人當庭進行了普法教育,達到了良好的社會效果。
14歲的小饒為何婚約在身?還要從小饒的荒唐爹饒某說起。饒某與妻子共生育3個女兒,大女兒和小女兒隨妻子在重慶娘家讀書,2女兒小饒隨饒某在家讀書。在饒某看來女兒柔弱不能依靠,于是打起了給女兒找個女婿,好讓自己老有所依的主意。2020年8月19日,經媒人介紹和饒某撮合,原告楊某(男)支付了饒某42000元的彩禮及價值1萬余元的物品,與小饒(女,14周歲)訂立婚約關系,楊某按照對方父親饒某的要求支付了42000元的彩禮。
慶幸的是,在婚約訂立后,楊某和小饒還未共同居住生活,遠在重慶的母親知曉后將小饒帶到重慶繼續讀書,婚約無法履行,楊某訴至法院要求返還彩禮。
通過社區走訪、和與當事人耐心溝通,法官了解了案情的始末后,對原、被告進行了釋法、明理,并對雙方違反《未成年人保護法》的規定,為未成年人訂立婚約,嚴重侵害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的不當行為進行了訓誡,并組織雙方對《未成年人保護法》《民法典》婚姻家庭篇的有關內容進行了解和學習。經過法官耐心的釋法理、講道理,原、被告均認識到了自己的過錯,最終就返還彩禮達成一致意見,被告饒某分期返還楊某彩禮40000元,案件得以圓滿解決。(王鳳蓮 何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