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威遠縣人民法院依托“府院聯動”機制,借力政府各方力量,促成潘某某與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行政賠償案件達成調解協議,從根源上化解了“官民”矛盾,有效助推法治政府建設。
高度重視強協調。這起因政府收購國有土地引發的行政賠償案件,起訴金額高達844余萬元,如若處理不當,極易對政府公信力造成影響。案件受理后,我院高度重視,立即將案件納入“四類案件”監管,分管副院長全程監督指導,主動與縣政府、縣司法局、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等單位溝通協調5次,商討細化糾紛化解方案3個。
查明事實抓釋明。為緩和行政相對人對立情緒,促進行政爭議實質化解,威遠縣法院充分發揮行政審判職能,在查明案件事實、厘清法律關系、分清是非責任的基礎上,找準相對人真正利益訴求作為切入點,5次與潘某某及代理人座談,耐心向其釋法明理4次,詳細梳理涉案法律關系,為糾紛的化解打下堅實的基礎。
延伸職能促化解。為徹底妥善化解矛盾,在調解過程中,依托“府院聯動”共建機制,借力政府各方力量,調動縣司法局參與爭議化解工作,啟動行政爭議多元調處程序,最終促成雙方達成調解協議。此次合力,既保護了行政相對人的合法權益,又維護了行政管理秩序,促進了司法與行政的良性互動。(綜合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