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4日,富順縣人民法院召開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推進會,就法治化營商環境的優化、提升進行安排部署,全院民商事審執部門干警參會。該院黨組書記、院長黃剛要求把營商環境優化提升作為“頭號工程”推動和落實,營造“人人都是營商環境”的濃厚氛圍,切實增強司法工作使命感。
富順法院根據最高人民法院相關會議精神,結合市委、市中院優化營商環境的方案,于3月3日制定《關于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工作的實施方案》。方案要求強化訴訟指引,確保當場立案率達90%;提升審判效率,確保當庭裁判率達30%;提升執行質效,確保有財產可供執行合同案件在法定期限內實際執結率達98%;堅持分類施策,力爭本年度內實現2020年以前受理的破產案件全部清零等。
黨組成員、副院長李慶華傳達了3月2日召開的全市法院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工作推進會會議精神,對《實施方案》的總體思路、主要任務、工作要求、具體步驟進行了解讀,并著重強調了執行合同和破產案件辦理的流程和要求。
黃剛院長要求全院要牢固樹立“法治是最好的營商環境”理念,主動將法院工作融入黨委決策部署和縣域經濟發展大局,營造“人人都是營商環境,案案體現法治精神”的濃厚氛圍。他強調,一是要對標市委和上級法院工作要求,強化“一盤棋”意識,努力形成齊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將上級決策部署落地生根。二是要提高思想自覺和行動自覺,樹立“個案中有大局”理念,打造典型案例,以精品案例促整體質效水平提升。三是要以政法隊伍教育整頓為契機,健全完善常態長效工作機制,以更高標準和更嚴要求整體推進法院工作。(周亮 羅倩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