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黨員、威遠縣人民法院法官蔣玉梅,自1994年進入法院工作至今已27年,先后任書記員、助理審判員、審判員,現任行政庭庭長。自2018年到行政庭工作以來,取得了非凡的成績,其個人先后榮獲全省環資審判先進個人、全省國家賠償與司法救助工作先進個人,內江市行政審判工作先進個人,所在庭室被評為“內江市巾幗文明崗”。
忠實履行職責,積極化解行政爭議
行政審判工作作為司法公正重要的“風向標”,一直處于人民群眾評價司法公信力的前沿。她2018年到行政庭后,在辦理行政案件過程中,秉承行政爭議實質性化解的理念,有效開展行政協調工作,著力化解行政爭議,在訴前、訴中協調了大量行政案件,很好消除了“官民”矛盾,實現了行政爭議實質性化解。
開展司法延伸,助推法治政府建設
在辦理案件的同時,積極延伸審判職能,發揮司法建議和司法審查報告在規范行政行為等方面的促進作用。近三年,共發出司法建議和年度司法審查報告共計16份,并對司法建議的落實情況實行跟蹤回訪,有力監督行政機關依法行政。推動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工作的制度化、規范化和常態化,對出庭應訴情況實行定期通報,負責人出庭應訴率連續保持100%。與威遠縣法治政府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威遠縣司法局聯合制發聯席會議制度,定期與政府職能部門溝通協調,促進行政與司法的良性互動,行政機關實質解決爭議的能力、行政應訴規范化建設等方面不斷提高。2020年,行政案件數量及敗訴率同比大幅下降。
加強權利救濟,傳遞司法溫暖
為讓國家機關違法失職行為致害的相對人取得國家賠償的權利,在辦理的每一個國家賠償案件中,深入學習國家賠償法及相關的司法解釋,仔細查閱原審卷宗,做到準確適用法律,促使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依法行使職權。在辦理司法救助案件時,嚴格規范審查程序,深入基層走訪,到鄉鎮、社區、家庭了解情況,確保將每一筆司法救助金發放到面臨急迫困難的群眾手中,幫助無法獲得有效賠償的受害人擺脫生活困境,維護社會和諧穩定。在新冠疫情防控期間,加大司法救助案件辦理力度,加快司法救助金發放速度,及時向11名申請司法救助當事人發放司法救助金共計22.8萬元。
捍衛綠水青山,維護生態環境
深入踐行綠色發展理念,有力支持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對環境違法行為作出的處罰,發現可能涉案線索,主動向排污者釋法,促使環保行政糾紛消除于訴前。對環境保護主管部門作出的行政處罰行為,只要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程序合法,均堅決予以支持,共同捍衛綠水青山。定期回訪曾經實施環境違法行為的排污企業,使其自覺成為生態環境的維護者。其審理的一起行政案件入選最高人民法院典型案例。(綜合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