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6日,原生態法治紀錄片《家事如天》廈門篇在央視播出。節目中的六姐弟因父母去世前留下、現已拆遷的祖屋所能兌換出來的千萬拆遷款反目成仇,在此千萬房產繼承糾紛案中,郭靜法官親自走訪拆遷地,制定調解計劃,在雙方爭吵不斷、互不相讓時,當機立斷,提出解決方案,力促雙方意思達成一致,展示了人民法院法官調解家事類案件時定分止爭、為民解憂的真實場景。
家事類案件中,或因如節目中親屬間受利益驅使,或因家庭成員性格不合等因素對簿公堂的比比皆是,如對此類案件一判了之,容易造成家庭成員之間的矛盾激化。如筠連縣法院近期調解的這起因公媳關系不和引發矛盾的案件,就在法官不懈努力下,成功化解了家庭成員之間的矛盾。
案情回顧
原告聶某某(女)系被告蔡某某(男)兒媳。聶某某與丈夫婚后同公婆一起居住生活。近年來,聶某夫婦因在處理家庭瑣事上經常發生分歧,家庭關系一度緊張,對此,蔡某某看在眼里,急在心里。由于蔡某某性格較為強勢,對子女生活控制欲強,較為偏袒自己的孩子,在處理家務事時,脾性一上來,輕則罵人,重則“動武”。
2020年2月的一天,聶某某在廚房做飯時與婆婆訴說自己老公的不是,蔡某某聽到后,遂與聶某某發生爭吵,聶某某一氣之下開始摔碗砸盆,蔡某某遂對聶某某的頭發進行抓扯,致使聶某某皮膚挫傷并當場昏厥,住院治療4天后出院。經當地公安派出所調解未果后,聶某某一紙訴狀將蔡某某訴至筠連縣人民法院,要求判決蔡某某支付醫療費等各項損失共計16000余元。
該案立案受理后,承辦法官考慮到涉家庭糾紛的案件如處理不當,即使當事人一方贏了官司,也很難真正將矛盾糾紛徹底化解,甚至有可能激化矛盾。為此,承辦法官到派出所、當地村委會反復了解原、被告雙方的矛盾癥結,通過“背靠背”的方式,對雙方當事人開展調解工作。承辦法官充分運用當前《民法典》婚姻家庭編中倡導的家庭成員應當敬老愛幼,互相幫助,維護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關系,從親屬之間的和睦包容、互愛互助的角度對雙方進行勸解。最終,經過承辦法官不厭其煩的釋法析理工作,雙方當事人終于認識到自身的不足,當庭達成由蔡某某一次性支付聶某某醫療費、護理費4000元的調解方案,并當場履行完畢,一起因家庭成員性格不合引發的糾紛得以成功化解。
調解成功后,聶某某說到:“其實我并不是真正想要我公公賠償我多少錢,只是希望通過這種方式讓他轉變對子女的強勢態度。當然,張法官也教育我,我們也有老的一天,在今后的生活中,我會更加尊重長輩。”
“感謝法官耐心調解,讓我認識到自己在處理家務事上確實太過強勢,時代在進步,老封建思想要改呀!” 蔡某某感嘆到。
“婚姻家庭關系是倫理性極強的社會關系,在處理婚姻類案件時,我會充分學習領會《民法典》的立法精神,妥善化解家庭矛盾,推進社會和諧健康發展。”承辦法官張建明說到。
(四川省宜賓市筠連縣人民法院 古靜 張建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