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內江市東興區人民法院在雙方當事人不會使用視頻和微法院且雙方未見面的情況下,成功調解一起追索勞動報酬案件。
東興區法院受理原告李某憑被告黃某出具的欠條起訴追索勞動報酬一案后,考慮到此案系民工工資,遂加大辦案力度,通過多方努力,終于查找到被告下落。待通知原、被告到庭時,原告表示,“沒想到法院會如此快,自己已出外省務工且暫時不能回來處理。”被告也表示,其在外省找到商機需外出經營以便償債。
經核實,雙方當事人均不會使用視頻及微法院。如果按照傳統方式向雙方送達傳票,待開庭時若某一方或雙方當事人無法到庭,法院采取相應的程序處理,滿足程序合法,但雙方當事人的糾紛并未解決,案結事未了;若強制雙方到庭,則不僅會增加當事人往返的費用,提高訴訟成本,還可能使雙方丟掉工作或經營的機會,也不符合當前的防疫要求。
承辦法官在準確把握法律規定的前提下,大膽創新調解方式,即以電話聯系的方式使雙方達成一致意見并制作調解筆錄,然后由被告先簽字,原告以短信、彩信等電子數據的方式委托其成年親屬完善相關手續后,再由其親屬到庭簽字。制作調解書時再次征求雙方當事人的意見,若無反悔郵寄送達調解書,雙方無異議。簽收調解書后以送達證及短信、彩信等電子數據進行確認。該案創新調解方法結案,收到了既符合法律規定又使雙方當事人滿意的效果。(梁 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