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2月7日,大邑法院依托“移動微法院”平臺—跨域立案系統協助身在云南省麗江市寧蒗彝族自治縣摩梭人那角某某提起的一起離婚糾紛案件進行了跨域立案。按照本院關于穩妥有序地開展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審判工作的要求,為提高審判效力,減少當事人訴累,大邑法院立案庭速裁法官及時與案件雙方當事人取得聯系,經釋明引導,當事人雙方同意放棄答辯、舉證期限,通過網絡法院開庭進行審理。
2月12日下午,清脆的法錘敲擊聲響起,大邑法院網上庭審正式開始。審判庭內除佩戴口罩的審判員和書記員外,旁無一人,當事人的高清影像出現在審判席前方的電子顯示屏上,線上庭審有條不紊的進行。休庭期間,經承辦法官調解,原被告雙方達成了離婚調解協議,并對同步生成的庭審筆錄和調解協議進行了在線簽名確認。整個過程畫面清晰、聲音流暢、程序規范,并進行了全程錄音錄像。庭審結束后,原告那角某某表示在家就能參與庭審,既不會因為疫情耽擱,也不用從云南跑回來參加庭審,真是太方便了。
為充分應對疫情期間的案件審理工作,大邑法院高度重視,提前謀劃,積極引導群眾通過網絡方式立案、訴訟,要求能采取網上開庭的案件,全部實行網上審理,通過網上開庭、視頻庭審等方式遠程審理案件,減少人員聚集,妥善處理糾紛案件。(大邑縣人民法院 張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