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樂山公安成功破獲一起特大危害國家重點保護植物案,抓獲主要犯罪嫌疑人12人,收繳涉案野生蘭花2萬余叢,10萬余株,涉案金額高達200余萬元。
2021年9月7日,我國將蘭花列入國家重點保護野生植物名錄,切實加強了對野生蘭花資源的保護。 在樂山市公安局多部門的通力協作下,森警支隊帶領沙灣區公安分局森警大隊在“磐石一號”專項行動中,成功破獲以犯罪嫌疑人蘭某某、何某某為首的危害國家重點保護植物案。 目前該案已抓獲主要犯罪嫌疑人12人,收繳涉案野生蘭花2萬余叢,10萬余株,涉案金額高達200余萬元,此案是我省首例成功告破的破壞野生蘭花的危害國家重點保護植物案,也是全國繳獲野生蘭花數量最大的案件。 下一步,樂山市公安局將繼續充實專案組力量,深挖細查犯罪團伙組織架構,確保打出力度、打出聲勢,切實維護生態環境安全,保持對打擊非法采挖、買賣野生蘭花犯罪行為的高壓態勢,形成強烈震懾。 警方提示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四十四條規定,違反國家規定,非法采伐、毀壞珍貴樹木或者國家重點保護的其他植物的,或者非法收購、運輸、加工、出售珍貴樹木或者國家重點保護的其他植物及其制品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