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不斷提高廣大交通參與者的交通安全意識、文明意識、法治意識,有效預防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的發生,規范道路交通秩序,保障廣大交通參與者的出行安全,6日,眉山公安交警全面開展“五大曝光”行動,曝光一批事故多發路段、高風險運輸企業名單、典型交通違法案例等,提醒廣大交通參與者自覺遵守交規,安全文明出行。
一、事故多發路段
1.213國道2356.5米至213國道2357.5米處為事故多發路段。
2.351國道2905.5米至315國道2907.5米處為事故多發路段。
二、高風險運輸企業名單
三、典型交通違法案例
2022年9月5日00時許,川ZC7583重型自卸貨車行駛到眉山市351國道與新四村到交叉口路口時,因“闖紅燈”的交通違法行為被公安機關處200元罰款并記6分的處罰。
四、典型事故案例
案例一:2022年8月30日,李某某無證駕駛無號牌電動三輪車,違法搭載朱某某沿眉山市洪雅縣洪川鎮添井坎村道由北向南行駛至國道351線2922KM+200M(添井坎路口)處時,與由東向西盧某駕駛的輕型倉柵貨車相撞,造成李某某、朱某某受傷,兩車受損的道路交通事故。事故中,李某某違反道路交通標線,亂穿公路,承擔事故主要責任;盧某行經路口未減速行駛承擔事故次要責任。
交警提示:請廣大群眾嚴格遵守交通法規,安全文明出行,禁止三輪車違法載人。同時,駕乘摩托車、電動車、三輪車請佩戴好安全頭盔,發生交通事故時,可有效降低發生意外對頭部的傷害。
案例二:2022年8月22日,徐某駕駛三輪摩托車在眉山市仁壽縣海峰路口左轉往大富豪方向行駛時,與由仁壽大道中醫院方向左轉往車站方向行駛的崔某某駕駛的出租車發生碰撞,造成兩車受損、徐某受輕微傷的交通事故。
事故中,三輪車駕駛員徐某由于闖黃燈加速通過承擔主要責任,出租車駕駛員崔某某由于未依次排隊安全通行承擔次要責任。
交警提示:生命沒有僥幸,請嚴格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規,自覺做到“寧停三分,不搶一秒”。
五、終身禁駕人員
2022年1月2日,彭忠明駕駛川Z039448號牌電動二輪車沿眉山市丹棱縣齊樂鎮桂花村村道行駛至齊樂鎮桂花村“林場”路段時,因觀察不力,導致與前方行人羅某某相撞,造成羅某某受傷后經醫院搶救無效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事故發生后,彭忠明駕車逃離現場。最終彭忠明因犯交通肇事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緩刑4年;2022年7月8日被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身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賈慧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