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0日,在夜幕的掩護下,眉山天府公安破門而入,將涉嫌合同詐騙犯罪嫌疑人先某一舉抓獲。
凌晨報警,兩臺總價百萬挖掘機被盜
1月8日凌晨2時許,分局接到報警“在視高街道二峨山隧道口兩臺挖掘機被盜”。
經(jīng)詢問,民警得知,2020年12月30日,報警人李某及其朋友鄧某在將兩臺挖掘機租給張某某(人稱張總)用于工地施工。
1月7日,李某偶然發(fā)現(xiàn)挖掘機定位在綿陽市物流中心,超出合同使用范圍,且已無法聯(lián)系上租賃人張某某。隨即趕往工地,發(fā)現(xiàn)自己與鄧某的兩臺挖掘機早已不翼而飛。
隨后,李某趕赴綿陽,確定租賃給“張某某”的本應用于施工的兩臺挖掘機已被變賣,隨即報案。
三赴樂山抓獲犯罪嫌疑人
經(jīng)分析研判,辦案民警懷疑,這不是一起普通盜竊案,而是一起以租賃挖掘機為幌子的特大詐騙案。
為迅速查清案情,盡快破案,深挖犯罪,分局抽調(diào)刑偵大隊、視高派出所精干警力成立專案組立案偵查。
在偵辦過程中,民警發(fā)現(xiàn)張某某是假名,實名為先某。先某反偵察意識極強,案發(fā)后,先后通過更換手機、使用他人手機號碼、通過他人身份信息租房等方式逃避警方追捕。
經(jīng)過大量工作,1月20日,專案組民警鎖定了先某位置,第三次趕赴樂山,在當?shù)毓矙C關(guān)的大力協(xié)助下,通過情報研判和蹲點守候,成功將犯罪嫌疑人先某抓獲。
連夜審訊,還原作案經(jīng)過
2020年12月,先某來到眉山,在與相識多年的好友王某通話中得知,王某在視高街道一工地上做管理,急需租賃兩臺挖掘機。先某遂產(chǎn)生了以租賃挖掘機到王某工地干活為幌子轉(zhuǎn)賣挖掘機的想法。
回到樂山,先某在網(wǎng)上積極尋找挖掘機出租信息,先后與挖機老板鄧某、李某取得聯(lián)系,并邀請他們“實地考察”,從而打消其顧慮,取得信任。
簽訂合同時,李某要求查看身份證,先某謊稱未帶,以張某某的假名與李某簽訂了租賃合同,約定以每臺每月5萬元的價格租賃,由鄧某、李某聘請挖掘機師傅。
幾天后,因工地原因,挖掘機停工了,先某害怕鄧某、李某生疑,擔心欲賣挖掘機的事敗露,一是扯謊說“工地上在扯皮,過一段時間再開工”;二是騙取挖機師傅信任,以挪車為由偷配了挖機鑰匙;三是積極尋找買家,通過二手挖機平臺聯(lián)系上平臺工作人員楊某。
楊某驗過挖機后,幾經(jīng)交涉,先某說自己在“吃”官司急需用錢,將兩臺挖機以54.7萬元的價格賣給了楊某客戶。
拿到錢后,先某更換了手機、手機號、通過他人租賃房屋等方式逃避警方追捕。天網(wǎng)恢恢,疏而不漏,先某終逃不過法律的制裁。
目前,犯罪嫌疑人先某因涉嫌詐騙被眉山天府公安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符光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