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打贏污染防治攻堅戰,推進突出環境問題整改,持續改善生態環境質量,東坡區進一步健全“四項機制”,保障生態環境保護各項工作落地落實。
健全組織推進機制。堅持生態環境保護“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各級黨委政府定期研究生態環境保護工作,解決重大生態環境問題。切實落實“管發展必須管環保、管生產必須管環保、管行業必須管環保”,黨政主要負責人為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第一責任人,對本轄區、本行業生態環境保護工作負責。
健全社會參與機制。依托環境日、水日、“12.4”國家憲法日等時間節點,利用廣播電視、報刊、網絡、新媒體等形式,廣泛開展生態環境保護宣傳教育,不斷提升全民生態環境保護意識,大力倡導全民綠色生活方式和消費模式,完善公眾監督制度,構建全民參與的大環保格局。
健全資金保障機制。加大生態環境保護財政資金投入力度,推動重點區域、重點行業和重點項目治理。積極向上爭取生態環境保護資金和項目,發揮項目資金績效。鼓勵引導各類投資主體多種模式參與生態環境保護,健全社會資金投入回報補貼與風險補貼機制。
健全督查督辦機制。加大對各園區、鎮(街道)和相關部門生態環境保護履職和突出環境問題整改的督查力度,對生態環境保護責任執行和突出環境問題整改落實不到位的,依法依紀對相關單位主要負責人嚴格問責、終身追責。(劉繼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