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在首個全國生態日來臨之際,四川省屏山縣人民法院、四川省涼山彝族自治州雷波縣人民法院、云南省永善縣人民法院、昭通市水富市人民法院、綏江縣人民法院根據《金沙江流域(向家壩庫區、溪洛渡庫區)“金絲帶2+3”環境資源司法保護協作框架協議》,聯合發布涉生態環境保護的典型案例,通過“以案釋法”的方式,推動生態環境高水平保護,提高人民群眾生態環境保護意識,進一步形成主動保護生態環境的良好社會局面。
“金絲帶2+3”環境資源生態保護典型案例
一.被告人向某某、陳某、向某犯非法捕撈水產品罪一案
二.被告人張某某犯非法捕撈水產品罪一案
三.被告人羅某某犯非法捕撈水產品罪一案
四.被告人鞠某某、陳某某、巫某某、涂某某、鄒某某犯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被告人王某文、王某銀、王某海、盧某某、鄒某某犯非法捕撈水產品罪一案
五.被告人文某某、吉某一、吉某二、吉某三犯盜竊罪、阿某某犯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一案
六.被告人暨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被告高某玉犯危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一案
七.被告人暨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被告鄧某浪、鄧某巧、彭某鋒犯危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一案
八.被告人暨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被告王某1、黃某、王某2犯非法捕撈水產品罪一案
九.被告人羅某某濫伐林木罪一案
十.被告人尹某香、劉某發犯危害國家重點保護植物罪一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