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日,四川省屏山縣人民法院、屏山縣人民檢察院、屏山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建設局聯合建立的屏山縣涉林補種恢復性司法基地落成,縣法院常務副院長陳紹遠、縣檢察院副檢察長楊文露、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建設局副局長盧超參加揭牌儀式。標志著屏山縣首個恢復性司法補植補種場所正式投入使用。
縣法院與相關部門多次溝通和實地勘察,最終選定在屏山縣錦屏鎮君山國有林場太洪寺林區建立補種復綠恢復性司法基地。建立基地是以恢復性司法理念為工作出發點,堅持“懲罰與補救相結合”“誰破壞、誰恢復”的基本原則,為涉林違法犯罪案件集中補栽補種點和破壞環境違法行為當事人的補種復綠場所,具有懲治、普法、警示、生態修復、保護教育等功能。
涉林補種恢復性司法基地的建立,是屏山縣踐行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回應新時代綠色發展司法需求的具體行動和重要舉措。下一步,屏山法院將充分發揮刑事、民事、行政和公益訴訟審判職能,擴大生態保護影響力,進一步強化協作機制,全面落實源頭保護、損害賠償和責任追究制度,積極運用恢復性司法規則,不斷創新生態修復方式,持續在林業、土地、水體、漁業等領域開展恢復性司法修復行動,努力為生態屏山建設提供強有力司法保護,全力守護好一方青山綠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