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自首,壓力太大了……”在內江市公安局市中區分局白馬派出所,章某稱自已挪用了公司貨款用于賭博,無力償還,前來自首。
2023年2月,章某入職內江某建材公司擔任業務員。一次公司賬戶限額,客戶出于信任將貨款直接轉到章某的微信賬戶,順利完成了交易。此后,為了方便,章某聯系的客戶大多直接將貨款轉至其銀行卡或微信賬戶。
章某曾在一次偶然的機會下接觸了網絡賭博,雖是屢賭屢輸,但和每一個沉迷賭博的人一樣,堅信自己一定會在“下一把”翻盤。2023年5月,在章某又一次將工資和積蓄都輸完了,正為“翻盤”的本金發愁時,微信提示客戶轉來貨款6萬元,章某頓時找到了“靈感”,客戶的貨款正是自己通往財富自由的金鑰匙。此時,章某用于賭博的“妙佳”app客服正好熱情邀請其前往另一個賭博app“澳門威尼斯人”去“發財”,章某便將6萬元的貨款轉了一半給公司,剩下的3萬元全部投進了賭博軟件……
幾個月后,章某眼見挪用公司貨款的雪球越滾越大,想將賭博軟件賬戶中的20余萬元賭資提現出來填補貨款漏洞時遇到了“提現失敗”的情況。軟件提示需繳納保證金來解凍賬戶,1萬、2萬、3萬……章某先后繳納了10多萬元保證金,仍是不能提現成功,急得他像熱鍋上的螞蟻一樣團團轉。這時,有人來電告訴章某可以幫他提現賭資,章某如獲大赦,在對方的引導下陸續通過銀行卡和虛擬貨幣向其轉款18萬元,然而仍然顯示“提現不成功”。
章某才意識到自己被騙了。該怎么辦?報警!難道要告訴警察自己用公司貨款網絡賭博的時候被詐騙了?章某萬念俱灰,又打開了“妙佳”app,想通過賭博咸魚翻身,不出意外的,他又輸了近10萬元。
章某每天憂心忡忡、恍恍惚惚。在9月底的一次公司聚餐中,部門經理歐某覺得他狀態不對,起了疑心,要求所有業務員于第二天到公司對賬。章某屢次挪用公司貨款的行為再也瞞不住了。短短幾個月,他挪用公司貨款用于網絡賭博的金額竟高達近80萬元!面對這個填不上的大窟窿,章某最終選擇投案自首。
2023年12月,市中區人民檢察院受理了章某挪用資金罪一案。辦案檢察官發現章某挪用資金、應收賬款情況未進行審計,犯罪金額的證據不足,不僅會給指控犯罪帶來不利影響,還會讓企業追贓路更加漫長。檢察官一邊引導公安機關補充偵查,一邊主動對接被害企業內江某建材公司了解情況和訴求,并多次就退賠贓款問題和法官交換意見,推動法院判令被告人退賠公司的損失,為后續追贓提供法律保障。同時主動開展“司法診療”,就辦案中發現的財務管理漏洞提出整改意見和建議,幫助公司以案促改,依法合規經營。公司召集業務人員以章某挪用資金罪一案為例開展了警示教育,并對財務紀律等規定進行重申強調。
2024年4月10日,市中區人民法院采納檢察機關指控意見,判決認定章某構成挪用資金罪,判處章某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并責令其退賠被害單位損失782874元。
今年年初以來,市中區檢察院深入開展“檢察護企”專項行動,辦理各類涉企案件30件,直接為企業追贓挽損143萬余元,為30余家涉案企業提供法律服務,聽取意見40余條。積極開展“萬名檢察官護萬企”活動、“檢察護企”開放日活動,設立3個“檢察護企”工作聯系點,與區工商聯、區經科局、內江經開區經科局建立“護企+助企+惠企”協作機制,以檢察力量護航企業健康發展。
【檢察官普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條:【挪用資金罪】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本單位資金歸個人使用或者借貸給他人,數額較大、超過三個月未還的,或者雖未超過三個月,但數額較大、進行營利活動的,或者進行非法活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單位資金數額巨大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數額特別巨大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