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瀘定縣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吳某某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案在德威鎮咱威村以巡回法庭形式公開開庭審理。該鎮干部、群眾到庭旁聽。
庭審過程中,公訴人緊緊圍繞起訴書指控的犯罪事實,分組出示本案的所有證據,有力地指控了犯罪,并對被告人的犯罪構成、法律責任及社會危害性進行了深入剖析,向旁聽人員進行以案釋法,警示人民群眾要遵紀守法,不要逾越法律紅線。
經法庭審理,瀘定縣人民法院對該院指控的被告人吳某某犯罪事實和證據予以確認,采納了提出的量刑建議,當庭以被告人吳某某犯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3000元。
本次庭審,是該院堅持司法為民,深度參與市域社會治理工作的具體體現,通過以案說法、現場普法方式,為群眾上了一堂生動寫實的法治教育課,拉近了司法機關與人民群眾的距離,取得了良好的社會效果與法律效果。(馬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