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內江市中區人民檢察院檢察官通過心理疏導、磋商溝通、釋法說理等方式,成功調解了一起內江某公司長達五年拖欠職工工資和經濟補償金案件。
2016年7月,陳某、周某、劉某因內江某玻璃有限公司拖欠工資,先后自行離職。2017年11月,陳某等人分別向內江市中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機構申請仲裁,該仲裁機構裁決該公司應向陳某等人支付工資和經濟補償金。2017年12月,該公司不服仲裁裁決,向內江市中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當月,法院判決該公司應向陳某等人支付工資和經濟補償金。判決生效后,陳某等人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因該公司無可供執行財產,陳某等人一直未拿到被拖欠工資和經濟補償金。
多年朋友,反目成仇。“檢察官,我們和王某認識20年了,關系一直都處得很好,才去幫他的忙,沒想到他是這種人……”陳某等人提到王某,心情非常激動。
該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某無奈地表示:“檢察官,我不是不給錢,公司經營不善,早就停業了,真的沒有錢。”
檢察官通過電話溝通、當面聽取意見等方式傾聽當事人的訴求,發現王某與陳某等人是多年好友,雙方對基本事實沒有爭議,存在和解的可能。
釋法說理,促成和解 。五年積怨一朝化解談何容易?雙方一直僵持不下、互不讓步。為打破僵局,檢察官通過心理疏導、磋商溝通、釋法說理等方式,以法服人、以情感人。經過檢察官的不懈努力,雙方表示,檢察官為民辦實事的辛勤付出,使我們深受感動;現在,我們理解對方的實際困難,愿意和解。王某表示,愿意由自己承擔公司應支付的工資和經濟補償金,陳某等人表示,愿意在經濟補償金金額上做出重大讓步。雙方簽訂和解協議,王某當場向陳某等人支付現金18500元,陳某等人承諾不再上訪申訴。至此,長達5年的勞動爭議糾紛在檢察監督環節圓滿解決。
據悉,2020年6月,市中區檢察院與區司法局、區婦女聯合會、區殘疾人聯合會簽訂了《加強支持起訴與法律援助協作配合工作辦法》。2020年以來,該院加強與行政機關的協作配合,依法主動履職,通過支持起訴、促成和解等方式,為農民工、婦女等弱勢群體追回勞動報酬及經濟補償金41萬余元。(王 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