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江縣檢察院在開展國家司法救助工作中,秉承以人為本、司法為民的理念,通過建立司法救助線索移送機制和多元救助機制等,實施精準救助,為民排憂解難。今年以來,已開展司法救助6件18人,發放司法救助金92520元。
救助案例
被告人李某某醉酒后,駕駛正三輪輕便摩托車載乘艾某某、母某某等6人,在合江縣鳳鳴鎮農化村6社側翻,造成艾某某等人不同程度受傷。在辦理該刑事案件過程中,發現被告人李某某系建檔立卡貧困戶,無賠償能力,無力支付被害人的醫療費用。同時,案件的多名被害人家庭貧困,因事故受傷所需的醫療費用均是向親友借取,受傷后行動能力受限,沒有其他收入來源。通過深入走訪調查、核實相關情況,合江縣檢察院認為被害人符合司法救助條件,屬于國家司法救助范圍和檢察機關應當予以司法救助的情形。隨后,在被害人所在地進行公開聽證,并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共同參與和監督。經聽證會評議后,決定對艾某某等人進行救助,發放司法救助金共計73836元。
國家司法救助是“一頭牽著百姓疾苦,一頭系著司法關懷”的民心工程,更是貫徹司法為民、維護司法公信力的重要制度。合江縣檢察院將持續深入開展司法救助,將因案致貧、返貧的特殊困難群眾,作為重點救助對象,進一步提高困難群眾的獲得感和幸福感。
檢察官普法
根據《人民檢察院國家司法救助工作細則(試行)》第二條 人民檢察院國家司法救助工作,是人民檢察院在辦理案件過程中,對遭受犯罪侵害或者民事侵權,無法通過訴訟獲得有效賠償,生活面臨急迫困難的當事人采取的輔助性救濟措施。
(蘇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