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充分發揮“仁欣”農民工司法服務職能,近日,仁壽縣檢察院與縣人社局、縣公安局大化派出所通力合作,協力為12名農民工追回被拖欠工資16萬余元。
據了解,2021年11月上旬,該院接到縣人社局勞動監察大隊移送線索,稱郭某某在該縣大化鎮開設的雅某家具廠拖欠董某等12人勞動報酬且在2020年12月向其公告送達限期整改指令書后一直拒不配合處理。經查,2016年開始,郭某某在大化鎮龍門村開設雅某家具廠,共雇請董某等12人在廠內上班,后該廠于2019年1月停止經營。經核算,郭某某共拖欠董某等12人勞動報酬16萬余元。
在核查清楚情況后,該院及時與縣勞動監察大隊協調,通過大數據庫查詢到郭某某電話號碼及其去向,并及時向郭某某闡明農民工權益保護的相關規定和檢察機關工作職責及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的法律后果。
通過反復溝通,郭某某雖認可拖欠農民工工資的事實,但表示暫時拿不出錢支付工資,遲遲不肯支付欠款。為了及時追回被拖欠工資,該院與縣勞動監察大隊溝通后建議先向縣公安局移送該案線索,由公安機關采取技術措施依法開展調查取證工作。
最終,經過與縣人社局和縣公安局大化派出所通力協作,2021年12月18日上午,在辦案人員見證下,郭某某現場支付了12名農民工全部被拖欠工資16萬余元。
據悉,該案的成功辦理是該院落實縣人大常委會《關于進一步加強農民工工資支付保障工作的決定》和縣委、政府“農民工工資拖欠清零百日行動”專項活動的生動實踐,發揮檢察職能,切實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
(王楨 賀海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