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馬邊彝族自治縣檢察院、法院的共同努力下,成功化解一起長達5年的矛盾糾紛案件,促成雙方當事人達成和解。
2017年,吉某某與阿某某因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發生訴訟,法院經審理判決阿某某依法應當承擔損害賠償金16萬余元。判決生效后,阿某某一直未履行賠償責任,吉某某遂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案件進入執行環節后,因阿某某家庭經濟困難,無可供執行財產,長時間無法實際執行到位,成為了執行“老大難”案件。
2022年3月,吉某某向馬邊彝族自治縣檢察院申請民事執行監督,該院審查受理后,認真梳理案情,研究制定方案對策。一方面與法院執行局積極溝通協調,另一方面主動出擊,對阿某某的經濟情況進行了摸排,確保監督有的放矢。經查,被執行人阿某某經濟確實困難,無法支付高達16萬元的賠償金,且消極對待法院的執行措施,導致案件一直無法得到妥善解決。
檢法兩家積極溝通,聯合開展矛盾化解工作,促成雙方和解。檢察干警和執行法官向阿某某釋明拒不執行法院判決的法律后果,并曉之以理、動之以情,引導其積極履行賠償責任,阿某某最終被說服,表示會想辦法向親屬籌集賠償金,履行生效判決義務。
功夫不負有心人,在檢法兩家的共同努力下,4月11日,雙方當事人達成和解意愿,簽訂了《和解協議書》,阿某某按照約定當場一次性支付部分損害賠償金。阿某某在檢察官和法官的釋法說理下,執行態度誠懇,吉某某表示自愿放棄剩余賠償。
“以公正取信于民,以真情溫暖于民”。至此,一個長達5年的矛盾糾紛,最終畫上了和解的圓滿句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