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8日,丹巴縣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擁忠拉姆在我院檢察聽證室主持召開了一場簡易聽證會,通過深入細致地釋法說理、教育疏導,一件耗費了當事人兩年多時間和精力的信訪矛盾得到了現場化解,解開了心結的當事人當場自愿簽署了息訴息訪承諾書。
本案當事人宋某某因公安機關久偵未破其財物被盜案,在多次到公安機關詢問沒有得到滿意答復的情況下,前來我院信訪,要求我院依法監督公安機關加大工作力度,盡快破獲案件,挽回其經濟損失。我院受理該案后,及時調取案卷進行了審查核實,走訪了辦案民警和當事人宋某某。經核查,宋某某所反映的問題不成立。為了徹底消除宋某某心中的疑慮,及時就地化解矛盾,在征得宋某某同意后,我院決定召開簡易公開聽證會,通過釋法說理讓當事人盡快息訴息訪,推動案結事了。針對案件具體情況,我院專門邀請了政協委員、律師、法院退休干部擔任聽證員,并商請公安機關相關人員參與公開聽證。
在聽證會上,當事人宋某某充分闡述了其信訪事項的理由和事實,公安機關辦案人員詳細介紹了案件辦理過程,承辦檢察官全面介紹了核查情況,并就刑事立案標準、證據標準等作了深入淺出的講解,與會的聽證員根據所了解的本案事實和證據發表了意見。在各方的共同努力下,積郁在當事人宋某某心中的不解和疑慮逐漸消除,對公安機關、檢察機關辦理案件的程序要求等逐漸清晰明了,“陽光司法”的溫度消融了當事人心中因不懂法而累積的堅冰,轉而化為對檢察機關、公安機關努力維護群眾利益所開展的各項工作的高度認同和贊譽。當事人宋某某當場表示今后不再就此事上訪,并自愿簽署了息訴息訪承諾書,一件縈繞在當事人心中兩年多時間的心結就此解開,矛盾得到徹底有效地化解,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社會效果、法律效果。
在下一步工作中,丹巴縣人民檢察院將進一步貫徹落實高檢院、省、州檢察院的工作部署,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司法理念,不斷深化“我為群眾辦實事”活動,牢牢把握“辦實事”這一著力點,緊密結合檢察機關職能特點,以自覺能動履職更好為大局服務、為人民司法,進一步暢通群眾信訪渠道,不斷拓展參與社會治理工作途徑,以求極致精神向著“止于至善”的目標努力,用心用力用情解決好群眾的困難事、煩心事、關心事,以“檢察聽證、陽光司法”的實際成效切實增強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讓人民群眾在每一起信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以檢察工作的高質量發展迎接黨的二十大勝利召開。
(歐小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