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8日,丹巴縣人民檢察院第十四屆檢察委員會第二次會議召開,會議集中學習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有組織犯罪法》,討論決定了第一檢察部提交的一件不起訴案件。會議由院黨組書記、檢察長擁忠拉姆主持。甘孜州人民檢察院黨組成員、副檢察長鮮麗,法律政策研究室主任陶群英應邀到會指導并作點評。
陶群英主任圍繞《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工作規則》作了詳細解讀,并重點對檢察官聯席會議制度的相關規則、流程要求等作了強調,要求嚴格落實檢察委員會會議各環節的具體規定,切實抓好會議決定的執行、督辦和反饋,進一步發揮好檢察委員會在司法辦案中的決策、監督、指導作用。
鮮麗副檢察長在講話中充分肯定了丹巴縣人民檢察院本次檢察委員會會議在會前準備、會議議程等環節的工作細節和工作成效,并就進一步做好檢察委員會各項工作要求:一是要進一步深入學習、準確把握《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工作規則》的精神實質,牢牢把握“檢察委員會是人民檢察院的辦案組織和重大業務工作議事決策機構”這一職能定位,高位推動《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工作規則》各項規定落地落實;二是要進一步強化檢察委員會辦事機構建設,統籌做好專(兼)職人員配備和培養,切實夯實檢察委員會工作基礎;三是各位委員要進一步牢固樹立終生學習的理念,不斷強化自身思想政治理論、檢察業務知識、現代管理知識、法學前沿理論等各方面新知識新理論的學習,為履職盡責奠定堅實基礎;四是要進一步強化檢察委員會決定事項落實執行的督辦反饋,檢察委員會辦公室要及時跟蹤、適時督辦、按時辦結會議決定事項,以快捷、高效、有力的措施確保檢察委員會決定事項的全面落實;五是要進一步完善檢察委員會討論決定的案件和事項范圍,扭轉檢察委員會單純討論決定案件的傳統觀念和錯誤認識,嚴格執行《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工作規則》相關規定,把貫徹執行各級黨委、上級檢察院重大決策部署和縣人大及其常委會決議、年度工作報告、典型案例經驗總結等事項納入檢察委員會議定范圍,不斷提升檢察委員會在司法辦案和重大業務工作中的決策作用;六是要進一步嚴格檢察委員會議事決策機制的規范化、民主化,強化高質高效意識,落實好會議制度,規范會議程序,促進民主、科學、依法決策,確保檢察權依法正確行使。
擁忠拉姆檢察長表示,在下步工作中,丹巴縣人民檢察院將認真貫徹落實《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工作規則》,結合高檢院“質量建設年”和全州檢察機關“大學法”活動,把鮮麗副檢察長提出的工作要求落到實處,確保檢察委員會議事決策規范化、民主化、科學化,推動全院業務建設和規范化建設再上新臺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