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話說“養兒防老,積谷防饑”,贍養老人不僅是道德與情理上的問題,更是法律規定的每個公民應當履行的法定義務。但在現實生活中,不贍養老人的現象時有發生。家丑不外揚,如果贍養糾紛鬧到對簿公堂,這無疑是為這層血濃于水的親情蒙上陰霾。
近日,馬邊彝族自治縣人民檢察院成功促成一起支持起訴案件達成和解。
陳老太,今年92歲,有子女8人。數十載含辛茹苦將八個子女撫養成人,耄耋老人本該過上頤養天年,享受天倫之樂的生活,但是世事難料,“慈烏尚反哺,羔羊尤跪足,人不孝其親,不如草與木”。原來,盡管老太兒女滿堂,卻都互相以各種理由推卸,無人愿意承擔起老人的贍養義務,導致老年人長期獨居于條件簡陋的破房中無人照料。陳老太年歲已高,行動不便,經濟來源微薄,多次與兒女溝通贍養問題卻遭敷衍搪塞,老人又氣又悲,無奈之下只好通過駐村干部向檢察機關尋求支持起訴幫助。
在接到駐村干部打來的電話后,檢察官立即到當事人家庭和當地農村進行實地走訪調查。通過對具體情況的了解,檢察官確認了其八個子女均存在不履行或不同程度不充分履行贍養義務的行為事實,但沒有急于作出支持起訴決定,而是充分發揮司法能動性,在支持起訴模式下融入訴源治理,使糾紛止于未發、止于萌芽。
一方面,檢察官耐心傾聽老人的藏于心中的苦水,安撫老人憂憤情緒,并細心向老人解釋相關的法律法規,希望她能夠通過和解方式化解矛盾,用最佳的方式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另一方面,及時與其兒女取得聯系,積極組織開展糾紛調解,以相關法律法規的解讀及大量案例的宣講進行釋法說理。在檢察機關與基層村組織的通力協作下,陳老太的子女充分認識到自己的錯誤,當場達成贍養協議,并承諾一定履行好贍養義務,讓母親安度晚年。
訴源治理不僅使潛在糾紛和已經出現糾紛的當事人的相關利益和沖突得以調和,將矛盾扼殺于萌芽狀態,將糾紛止于訴外,而且介入訴訟的時間更早,能有效節約司法資源。馬邊檢察院參與訴源治理,以非訴方式化解矛盾糾紛,為實現社會治理現代化提供檢察樣本。(立波 陳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