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1日,納溪區深化行政檢察監督與規范行政執法工作推進會在區檢察院召開。瀘州市人民檢察院黨組成員、副檢察長張勝春,納溪區委常委、政法委書記李盛春出席會議,市檢察院第五檢察部、納溪區13個鎮(街)、20余家行政機關相關負責同志參會,會議由區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李飛主持。
會上,納溪區檢察院詳細介紹了行政檢察職能以及該院行政檢察工作開展情況,特別是行政違法行為檢察監督試點工作相關情況,并從案件受理范圍、線索來源、工作原則、工作機制等方面對區委政法委、區檢察院聯合發文的《關于推進行政違法行為檢察監督工作的實施辦法(試行)》進行解讀。
納溪區委常委、政法委書記李盛春強調,納溪區深化行政檢察監督與規范行政執法工作推進會對于規范行政執法行為、全面推進納溪區依法行政、提升行政執法效能、保障人民群眾合法權益、營造良好法治環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行政機關要提高政治站位,主動接受監督,進一步強化完善行政執法監督、行刑銜接、行政爭議化解等機制,進一步暢通渠道,健全溝通會商、數據共享、普法聯動等措施,以規范執法、依法行政助力納溪區法治建設。
市檢察院黨組成員、副檢察長張勝春強調,此次會議的召開,有利于檢察機關與行政職能部門的聯動配合,為促進依法行政搭建了良好的平臺。在今后的工作中,納溪區檢察院要以行政檢察監督助推法治政府建設,監督與支持并重,把案件辦好辦精,實現“雙贏多贏共贏”。切實做到依法能動履職,以實際行動積極服務地方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
近年來,納溪區檢察院主動作為,多措并舉做實行政檢察工作,聯合區民政局、區醫保局等13家單位會簽《關于深化行政檢察監督與規范行政執法工作協作、配合機制》,共同建立重大案件協商、日常案件通報、工作聯席會議和信息共享等制度機制,在案件調查、證據收集、法律適用等方面達成共識。在區應急局、區環保局、區民政局、區綜合執法局等4家單位掛牌設立行政檢察工作站,采取檢察官“定期坐班+輪值走訪”的方式,優化監督思路,變“等案上門”為“上門服務”。
下一步,納溪區檢察院將貫徹落實本次會議精神,堅持“服務大局、能動履職、回應民生”的工作思路,加強與行政機關的交流協作,加大對行政執法的法律監督力度,切實推進行政機關依法、規范、高效履職,為納溪區法治建設貢獻檢察力量。
(羅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