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玉縣人民檢察院始終自覺堅持黨對反腐敗工作的絕對領導,加強與監察機關的溝通協作,切實履行反腐敗職能。近日,我院出庭支持公訴白玉縣發展和改革局原副局長、白玉縣糧食購銷公司原經理羅某某受賄一案,并依法履行法律監督。該案的成功指控,不僅是監檢協作取得法律效果的充分彰顯,同時也是我院能動履職服務社會發展大局的一個縮影。
強化提前介入,做優監檢銜接。強化案件事實的認定、法律適用的說理等問題,嚴把事實證據、定性處理和程序規范三大關口,通過提前介入夯實證據基礎,充分保證了辦案質量。今年以來,我院提前介入監察機關調查案件2件,提出介入意見均被監察機關采納。受理的2件職務犯罪案件,無一退回補充偵查,無一延長審查起訴期限,均在法定期限內審結且被告人均被判處有期徒刑。
強化協作會商,確保銜接質效。以加強反腐協作為牽引,以溝通協作為抓手,不斷提高協作配合的主動性和實效性,通過溝通交流,與監察機關建立了高效的溝通模式,共把案件質量關。
強化制度建設,推動規范銜接。注重把握監檢銜接工作基本原則,不斷探索監檢銜接工作機制,強化案件協商、疑難復雜案件論證等。進一步細化工作舉措、深化工作合力,保障和提高案件質量。
強化案件辦理,推動社會治理。通過監檢協作,今年來,我院已成功出庭支持公訴受賄案2件,同時根據辦案中發現的問題,向白玉縣糧食購銷公司制發送達《檢察建議書》1份,被建議單位采納了建議并及時反饋了整改情況。我院將持續跟進檢察建議落實情況,筑牢國家糧食安全防線,切實扎牢國家“糧袋子”。
下一步,我院將持續強化與監察機關的溝通協作,加強對職務犯罪案件的審查辦理,疊加釋放警示震懾效果,為推動全縣反腐倡廉工作高質量發展貢獻檢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