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巧勝百力,人巧奪天工”。近日,納溪區法院成功執結一起婚姻家庭糾紛案件,充分發揮能動司法作用,抓實“公正與效率”主題,不局限于案件本身,從關聯案件入手,巧執行解糾紛,辦理一案、執結四案,真正實現了執行工作“一鍵”加速。
一起案件的申請人竟是三起案件的被執行人。夫妻離婚本應好聚好散,但因財產鬧上法院的不在少數。日前,男方張某某因女方劉某某離婚后未履行給付房屋折價款向納溪區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后,執行法官依法向被執行人劉某某送達執行通知書、報告財產令等法律文書,且對其財產情況進行查詢,依法查封了被執行人名下不動產。擔心房屋被拍賣,劉某某最終湊齊了全部案款并交至納溪區法院訴訟費及案款專戶,在準備發放案款之際,執行法官通過關聯案件查詢,發現該案申請執行人張某某竟是另三起案件的被執行人,其共計欠款10余萬尚未履行。執行法官隨即與張某某取得聯系并督促其履行上述三案還款義務,然而張某某態度強硬,表示他欠別人的錢與本案案款支付無關,拒絕配合其作為被執行人的三案依法解決。鑒于此,上述三起關聯案件承辦人向本案送達了協助執行通知書等,依法扣留提取相關案款支付給三起案件申請人,因為案件跨度年份較大,三起案件申請人表示十分震驚:“我們本來早就不報希望了,沒想到人民法院一直記著的,連本帶息一分不少都給執行回來了,非常感謝!”至此,四起執行案件全部執行完畢。
上述執行案件的快速執結,充分體現了納溪區法院始終秉承“公正與效率”主題,堅持“如我在訴”的為民情懷和能動司法理念,運用系統性思維一攬子化解關聯糾紛,節約司法資源、提高執行效率,實現執行“最優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