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0月,敘永縣人民法院通過網絡司法拍賣成功拍賣被執行人胡某唯一住房,有力維護申請人合法權益。
2021年1月,胡某以其名下房屋作抵押,向中國郵政儲蓄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敘永縣支行申請了65萬元的銀行貸款。貸款到期后,經銀行多次催要,胡某均未能如期履行還款義務,銀行隨即向法院提起訴訟。訴訟中,在法院的主持下,雙方達成調解。但到了約定的履行期限,胡某未能如期履行相應義務,銀行遂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在接到案子后,執行法官對案件進行了詳細的調查和了解,并在第一時間向胡某送達了相關執行文書,主動聽取雙方當事人對本案的意見。因雙方分歧過大,最終未能達成和解,銀行遂申請依法對胡某的房屋進行拍賣。胡某以該住房是其唯一住房,沒有穩定收入來源為由,拒絕法院對其房屋進行拍賣,一度產生抵觸情緒。秉承善意文明執行理念,執行法官多次前往胡某住所,耐心對胡某進行思想疏導,向其講解拒不騰房的法律后果以及拍賣唯一住房預留房屋租金的相關法律規定,經多次釋法明理后,胡某主動搬離了案涉房屋。
為保障當事人合法權益,法院即時啟動對該房屋的評估拍賣程序。最終該房屋以562830元的價格拍賣成交??紤]到案涉房屋系被執行人的唯一住房,被執行人在房屋拍賣過程中積極配合法院工作,執行法官于2022年10月27日到被執行人胡某租住地為其辦理了預留房屋租金款領款手續。臨別之際,被執行人胡某感謝的說道:“謝謝你們還考慮到我以后的生活,為我預留房屋租金,我知道你們也不容易,房屋拍賣了,還了債心里也輕松了許多,如果繼續這樣拖下去,銀行的利息都不得了?!?/span>
本案中,在拍賣了被執行人的住房后,為了保障其基本生活不受影響,法院依法為被執行人胡某預留了房屋租金,即保障了申請人的合法權益,也彰顯了司法的嚴謹和溫情。
(賴羽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