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為德之本,百善孝為先”。贍養父母,是每個公民應盡的法定義務,也是中華民族傳統美德。近日,米易縣人民法院白馬法庭成功調解了一起贍養糾紛案件。
原告姚大爺與妻子育有兩個兒子,收養了一個女兒。雖然兒女都已成家立業,但老兩口單獨居住在老屋,且與二兒子姚某偉一直關系緊張、時有口角。街坊鄰里都知道姚大爺與二兒子“要鬧架、過不攏”,村社干部也多次組織調解,但都沒有取得效果。近日,父子二人再次因生活瑣事發生爭執,姚大爺一氣之下,以贍養為由將親生兒子告上法庭。
米易法院白馬法庭受理此案后,承辦法官程倩心里清楚,這看似是一件簡單的贍養糾紛,但父子二人矛盾由來已久,單純就案審案,機械適用法條難以從根本上化解糾紛,要使姚大爺夫婦的贍養問題落到實處,還得從情字入手。
隨后,承辦法官多次組織雙方進行調解,既對姚大爺的兩個兒子從法、理、情的角度進行耐心勸解,同時也勸慰老兩口放寬心、不要過多操心子女的生活,并結合典型案例,動之以情、曉之以理,告誡子女有贍養老人的義務,若互相推諉、不盡贍養義務,須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幾經周折,各方終于放下對彼此的偏見,也打開了心結,共同協商老人的贍養問題,最終達成調解協議,這場長達幾十年的家庭紛爭最終在白馬法庭得到圓滿化解。
群眾之事無小事,“為群眾辦實事示范法院”創建活動開展以來,白馬法庭堅持以群眾需求為導向,踐行司法為民理念,立足審判職能,聚焦人民群眾“難愁盼”問題,積極回應人民群眾新期待、新需求,切實解決好他們的煩心事,不斷提升人民群眾的司法滿意度、獲得感。(祝慧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