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民通過服務熱線12345反映稱:2020年9月房屋已經拆遷,當時是貨幣安置,拆遷時其兒子沒有結婚,沙坪街道辦拆遷辦告知如果其兒子結婚,生育的孩子可以享受拆遷安置,現其兒子結婚并生育有孩子,但卻告知無法實行安置政策,希望其孫女得到安置或在新興村修建房屋。
三江新區12345領導小組辦公室收悉后,協調區沙坪街道辦事處進行處理。街道用地保障項目二組和街道城管部門對市民反映情況進行調查了解。據了解:一是現在我街道針對新增人口進行安置的規定是根據宜三江辦發〔2021〕79號文件精神,部分征地社的房屋拆遷安置戶,在住房安置完畢后依法婚嫁或生育且將新增人口上戶在被征地社的在冊農業人口,原則上只能在該社耕地或土地被全部征收時才能進行住房安置。若下一次征地時涉及征收該戶承包責任地的,該新增人員可申請提前安置;二是根據《三江新區農村宅基地審批和住房建設管理的實施辦法》的文件相關要求,堅決貫徹“一戶一宅”的法律規定。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不超過規定標準面積的宅基地、只有一個子女或雖有多個子女但均未達婚齡,與父母分戶申請建住宅的,不允許審批村民建房。經回訪,工作人員耐心詳細向市民解釋安置政策,最后市民對此表示了認可。
今年以來,三江新區12345領導小組辦公室始終堅持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理念,不斷強化責任意識和使命擔當,切實解決群眾實際問題,不斷提升群眾幸福感、獲得感、滿足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