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確保當事人勝訴權益得以實現,切實踐行“我為群眾辦實事”要求,近日,青神縣人民法院成功執結一起跨十余年的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案,從而使得這場長達十年的糾紛得以成功化解。
2011年,申請執行人胡某駕駛摩托車和被執行人王某駕駛的摩托車發生碰撞,造成申請執行人受傷住院,后該案經青神縣人民法院于2012年判決,由王某賠償胡某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費用共計3.5萬元。判決生效后,王某未履行,胡某于2012年申請執行,因王某無可供執行的財產,在案件執行到位2萬元后,王某未再履行,案件終結本次執行程序。
自2012年以來,青神法院執行干警并未因案件“終本”而放棄對該案相關執行,近日在執行干警定期對終本案件進行財產查找、線索核查情形之下,該案于2022年11月恢復執行。在此期間,執行法官通過對被執行人的銀行、不動產登記、保險理財產品、車輛登記、證券股票、微信、支付寶等進行財產查詢,均無可供執行財產。因雙方當事人矛盾較為激烈,均對本案意見較大,執行法官在做好雙方當事人安撫工作的情況下,認真聽取雙方當事人的訴求,經堅持不懈、耐心細致地向雙方當事人做思想工作,分析其中利弊后,雙方當事人于2022年12月5日,在執行法官的見證下,終握手言和,被執行人當場將剩余的執行款以現金方式支付給了申請執行人。至此,一樁發生在十年前,卻牽扯到今的案件得到徹底化解。
(周建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