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7日上午,屏山縣人民法院受理的一起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的當事人聯系到凌法官,希望變更財產保全凍結賬戶。
據悉,當事人銀行賬戶因某些客觀原因財產保全被凍結,為了生產經營該當事人又向被凍結賬戶的銀行申請了一千萬元的貸款用于周轉,該銀行規定不能向被凍結賬戶放貸,如果當天不能解封賬戶則需要重新走貸款流程,該企業作為屏山縣打造“千億紡織園”的重點民營企業,資金流轉周期不僅關系到企業存亡,更關系到縣域經濟良序發展。為了解決這個棘手的問題,當事人愿意提供一個等額賬戶用于保全,申請解除對原有賬戶的凍結。承辦法官凌征友在收到當事人的變更申請后,考慮到該申請沒有增加請求保全方可能產生的執行風險,不損害其公司利益,同時有利于被保全公司的生產。隨即召集合議庭成員對該情況進行合議,并一致同意該申請。在文書制作過程中,又與執行局局長對接及時進行查控解封操作,查控解封后第一時間通知當事人并和銀行進行確認。通過大家的共同努力,在下午15時解除了對原有賬戶的凍結,使其獲得了貸款,企業得以周轉。
民營經濟是推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的重要力量,是推動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不可或缺的力量。屏山縣人民法院秉承“法治就是最好的營商環境”這一理念,堅持以市場主體司法需求為導向,通過完善司法服務制度、創新司法服務方式、提升工作效率、優化司法服務水平等強有力舉措進一步打好“助企紓困”的組合拳,以更高站位、更新理念、更實舉措、更優服務全方位保障轄區企業發展,為縣域經濟建設提供有力司法服務和保障。
(楊鈴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