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筆錢終于到賬了,總算可以把員工工資給發了”,近日,屏山縣某建材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張某來到屏山法院,向該院執行局送去錦旗一面以表感謝。
申請執行人屏山縣某建材有限公司是屏山一家民營企業,與被執行人之間因買賣合同糾紛經訴訟達成民事調解,案件金額高達575余萬元。調解協議達成后,被執行人未按承諾如期履行協議,該案進入執行階段。
執行階段,申請人的法定代表人張某向屏山法院執行局法官反映,公司因未收到被執行人應付的貨款,導致資金周轉困難,已經兩個月沒有向公司員工支付工資了。執行法官得知該消息后,依照法定程序凍結、劃撥了被執行人名下銀行存款575余萬元并及時兌現給申請人,解決了申請執行企業燃眉之急。該企業員工工資得以正常發放,整個案件從立案到結案僅用時7天。
時間為標尺,實效為標準,屏山法院將繼續以靈活的執行措施、嚴謹的執行理念、強勁的執行力度,始終堅持以人民為中心,“拼經濟、搞建設”積極爭做民營企業“及時雨”,為屏山民營經濟保駕護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