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謝法院、感謝趙法官,圓了我的建房夢!辛苦你們了,太感謝了!”申請執行人李某在執行現場對執行法官說道,近日,敘永法院成功強制騰退某處土地,順利將地基還給申請執行人,讓其圓了建房夢,申請執行人對法官的高效執行表示肯定和感謝。
據悉,申請執行人李某與吳某通過轉讓方式于2011年8月取得了位于敘永縣江門鎮新區某處國有商住建設用地,2014年2月敘永縣住房和城鄉規劃局頒發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同年申請執行人在上述土地上修建房屋時,與本案被執行人袁氏兄弟發生糾紛遂停止施工至今。起因是袁氏兄弟在修建自家房屋時,將申請執行人土地范圍內部分土地硬化,并阻攔當時準備修建房屋的申請執行人。無奈之下,申請執行人只得訴至法院,經審理,判決袁氏兄弟于判決生效之日起清除屬于申請執行人李某與吳某位于敘永縣江門鎮新區某處范圍內硬化道路。
判決生效后,被執行人袁氏兄弟仍然拒絕清除硬化道路。2022年7月,申請執行人遂向敘永縣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執行過程中,經過雙方對地界的確認、認可,并對邊界劃上記號,達成執行和解:雙方自行協商或經濟補償,若協商未果,被執行人自行進行清除。但時至2023年8月,被執行人袁氏兄弟仍未能與申請執行人達成共識,申請執行人欲動用挖機和設備在該塊建房時,仍遭到了被執行人的阻攔。
出現上述情況后,經申請人申請,敘永法院恢復了對該案的執行。經過研判分析后,法官決定赴現場進行強制騰退,在當地鎮、村干部的見證下,涉案地基上的硬化道路被徹底清除。至此,該案得以圓滿執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