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省屏山縣人民法院通過訴前調解方式成功化解三起買賣合同糾紛案,為地方民營企業追回貨款共計1,026,959.05元。
2022年11月25日、2023年1月4日、2023年2月27日,屏山縣三和碳素實業有限公司分別與漢中鑫泊爐料有限公司、越西縣榮邦釩鈦貿易有限公司、漢中鋮久溢冶金爐料有限公司簽訂工礦類產品買賣合同,屏山縣三和碳素實業有限公司履行合同后,上述三家公司在支付部分貨款后,分別欠貨款423,894.35元、218,587.20元、384,477.50元,屏山縣三和碳素實業有限公司向三家公司催收對逾期貨款,三家公司均以質量問題推諉不予支付。2023年7月12日,屏山縣三和碳素實業有限公司向屏山縣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上述三家公司支付的貨款、違約金、律師費等共計1,525,315.97元。
法院受理后,認為三和碳素公司與被告三家公司合作次數多,合作關系良好,認為有調解基礎,決定采用訴前調解方式既可以減少企業負擔,也可能及時解決問題,遂將材料交給法院“書敏調解工作室”。法官及助理通過電話“背對背”方式反復溝通,做四家企業工作,促使四家達成繼續合作共識,最終購貨方當即轉賬方式全部履行所欠貨款1,026,959.05,供貨方放棄了主張的違約金,三和碳素公司撤回起訴,案件得以圓滿解決。
屏山縣人民法院始終把服務企業發展,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作為服務大局的重要抓手,在辦理涉企案件中,想企業之所想,急企業之所急,對涉企糾紛快立、快調、快結,為企業節約訴訟成本,想方設法為企業回籠資金,傾力保障企業的正常運轉,實現買賣雙方“雙贏”,三起案件的成功解決,既有效維護了本土企業的合法權益,也維持了買賣方和諧的合作關系,維護市場秩序的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