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愿意接受法庭調解,我一次性把孩子的撫養費支付了。”近日,屏山法院新安法庭在庭前調解了一起離婚糾紛,王某林當庭支付孩子的撫養費,實現了案結事了。
王某林與陳某雙方經人介紹相識,于2014年5月18日登記結婚,婚后生育一個兒子,因婚前雙方了解不夠,婚后因各種生活瑣事導致矛盾激化感情破裂。原被告來到新安法庭后,承辦法官認真梳理案件核心矛盾,耐心從法、理、情角度進行調解,但由于雙方矛盾激化,均表示無和好的意愿。承辦法官便采用“背對背調解”方式,通過擺事實、講情理的方式耐心進行調解。最終,該案得以順利化解,婚生子由被告陳某撫養,原告王某林當庭支付了的撫養費。至此,該案順利調解結案并實現案結事了。
法官寄語:婚姻是兩個人的風雨相依、相互寬容、彼此扶持,是人間煙火里的平凡守候。沒有永遠的婚姻,只有共同成長的夫妻。當婚姻出現危機時,如雙方已努力修復感情卻仍然毫無成效時,與其分居“冷處理”,不如主動承擔義務,及時解決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