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內江市市中區檢察院召開聽證會,對非法捕撈水產品、危險駕駛兩起案件進行聽證。一名大學教授、一名律師、一名社區工作人員應邀作為聽證員參加聽證。
會上,承辦檢察官就鄧某非法捕撈水產品案介紹案件基本情況并提出處理意見,鄧某雖在禁捕時間、禁捕流域,使用禁捕漁具釣魚,但漁獲數量少,且具有初犯、認罪認罰的情節,擬作微罪不起訴決定。承辦檢察官介紹了江某危險駕駛案的基本案情,江某血液中乙醇含量雖達到醉駕標準,但犯罪情節輕微且具有坦白、自愿認罪認罰、無前科劣跡的情節,擬作微罪不起訴決定。
聽證員經過評議,一致同意檢察機關兩起案件擬作不起訴決定。聽證員充分肯定檢察機關為提高辦理刑事訴訟案件的透明性和公信力,強化公眾參與,以聽證促工作贏公信的各項工作。
第一檢察部主任蔣遠琳表示,在長江流域十年禁漁舉措下我院時刻牢固上游意識,以“沱江流域水環境綜合治理和綠色生態系統建設與保護”專項監督活動為開展契機,依法能動履職,以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保護長江上游生態屏障。在少捕慎訴慎押刑事司法政策下,堅持執法工作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會效果的有機統一,對犯罪案件情節輕微、且自愿認罪認罰的犯罪嫌疑人給予公正的處理。(程夢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