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納溪區法院成功辦理了一起特殊的離婚案件,上門調解+督促履行,“一站式”有效解決了當事人的實際困難,真正實現“案結事了”,彰顯了司法為民的溫情與擔當。
“法官,我媳婦起訴我離婚。但是家里尚有一個智力一級殘疾的女兒,我實在走不開啊!”電話那頭,被告羅某某焦急地訴說著自己的無奈。
羅某某一家正面臨著重重困境:女兒生來就遭受著肢體、智力多重一級殘疾的不幸,生活無法自理。王某某憑借縫紉手藝在城里經營一家縫紉店,靠著幾臺大型機器加工羽絨被服維持生計,同時悉心照料女兒;羅某某則憑借泥工技術外出裝修補貼家用,一家人生活過得談不上富裕倒也平靜。然而去年,羅某某被診斷出腦梗阻,基本失去勞動能力,家庭的重擔全落在了王某某一人肩上。長期的壓力讓夫妻間產生了裂痕,家庭矛盾不斷升級,一氣之下,羅某某將女兒和店里的設備全部拉回了鄉下老家,妻子王某某無奈之下向法院提起了離婚訴訟。
起初,接到法院通知的羅某某滿心抵觸,覺得委屈又憤怒。在法官耐心的釋法明理后,他表示自己既要照顧殘疾的女兒,又即將面臨住院治療,分身乏術,實在無法到庭應訴,但他同意離婚,只是對女兒的撫養問題深感擔憂。
掛斷電話后,承辦法官的心久久不能平靜。考慮到當事人的特殊情況,簡單的傳票傳喚無法真正解決問題,只會讓這個搖搖欲墜的家庭更加雪上加霜。于是,法官當即決定驅車前往羅某某家中,開啟這場“特殊的調解之旅”。
經過一個多小時的顛簸,法官終于來到了羅某某的家中。通過面對面溝通,法官耐心地傾聽著羅某某的訴求與苦衷,同時也現場聯系王某某,從情、理、法的角度出發,為雙方分析利弊,努力尋找解決問題的平衡點。最終,雙方就殘疾女兒的撫養問題以及夫妻共同財產、債務分配等問題達成了一致意見。為了確保調解協議能夠真正落地生效,法官與原、被告雙方約定,在調解書送達之日,原告王某某到被告住所地接走女兒并妥善安置,同時將相應的機器設備搬離。
領取調解書的那天,法官再次聯系了當地派出所和村委會的工作人員,一同前往羅某某家中,現場督促雙方履行調解書確定的義務。看著雙方按照約定有條不紊地進行交接,法官的心終于放下了。
人民法院承擔著化解矛盾糾紛、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的重要職責。此次溫情調解,是司法為民理念的生動實踐。下一步,納溪區法院將繼續發揮基層法院貼近群眾的優勢,加大調解力度,努力打通司法服務的“最后一公里”,為人民群眾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司法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