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山區司法局為維護法制統一,深入推進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設,充分發揮制度的引領推進作用,扎實做好規范性文件的制定。
首先完善合法審查。建立部門法律顧問初審,區司法局聯合區政府法律顧問再次審查的“兩級”審查制度。對規定性文件制定主體是否合法、內容是否符合憲法、法律、法規、規章和國家政策規定、是否違反規范性文件制定程序等進行嚴格審查。已出具合法性審查意見書15份,提出審查意見124條,采納100%。
其次,規范制定程序。梳理規范性文件制定主體,確定43個行政機關和法律法規授權組織具備規范性文件制定主體資格,259個單位不具備規范性文件制定主體資格。已制定規范性文件9件,報備9件,審查通過9件,實現報備率100%,合格率100%。
同時,開展專項清理。專項清理涉及產權保護、民營經濟發展、阻礙環境治理的行政規范性文件,以及民法典有關行政規范性文件和行政證明事項。廢除有悖平等保護原則規范性文件1件、修訂1件,取消證明事項7項,制定行政證明事項目錄清單。(胡家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