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謝楊法官積極執行,熱心幫助我過戶房屋”。近日,一起房屋買賣合同糾紛案的申請執行人江某將一面“嚴格執法,熱情服務”的錦旗送到翠屏區法院,向案件執行法官楊著冰表達感謝。
2020年11月,江某因與陳某、張某房屋買賣合同糾紛訴至翠屏區法院,訴請“被告陳某、張某協助原告江某辦理房屋過戶手續”。法院審理后依法判決:“被告陳某、張某于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協助原告江某辦理翠屏區象鼻街道某房屋和某門面的房屋產權轉移登記”。判決生效后,陳某、張某拒不履行協助過戶義務,導致購買的房屋無法辦理產權變更登記,江某迫于無奈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執行法官楊著冰受理此案后,第一時間與申請執行人江某取得聯系,了解案件來龍去脈,并立即制作執行裁定書、協助執行通知書送達宜賓市不動產登記中心辦理過戶登記。2021年6月,宜賓市不動產登記中心回函 “協助執行通知書上載明的74.79㎡的面積,與我中心調查核實登記面積73.89平方米有存在差異,無法辦理過戶登記” 。
執行法官收到回函后,立即前往房管局和現場調查核實,確定74.79㎡的門面實際應為73.89㎡。經合議庭討論和征得申請人江某同意后,多次前往不動產登記中心協調,最終于2020年7月26日成功為江某辦理房屋過戶登記,江某喜悅之情溢于言表。
翠屏區法院積極高效化解矛盾糾紛,幫群眾解決難心事,心頭憂,不斷提升人民群眾的司法獲得感。
(四川省宜賓市翠屏區法院 楊著冰 鄭長松)